根据涪陵区、江北区、渝北区卫生计生委申请,2015年10月—11月,我委组织专家组,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版》、《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对渝北区中医院、涪陵郭昌毕骨伤科医院、骑士医院进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专科医院)评审,经重庆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相关资料,渝北区中医院、涪陵郭昌毕骨伤科医院、骑士医院达到二甲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11月25日起,公示时间7天。热忱欢迎卫生系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1004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