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中医院向我局提交了诊疗科目变更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该医院诊疗科目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申请人:新昌县中医院
拟变更诊疗科目:删减以下诊疗科目:外科:烧伤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传染科: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地方病科;临终关怀科;医学影像科:神经肌肉电图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我局对该机构的诊疗科目变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2月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邮编312500,联系电话:0575-86040567。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