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中小学教师(聘用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名,小学教师101名,初、高中教师24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6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对象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招聘和非定向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70人、在职教师30人和骨干教师30人。
四、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幼儿园、语文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他学科的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1)应聘幼儿园教师应为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14年、2015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应聘者应为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
(2)应聘中小学教师应为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2014年、2015年同类高校及学历学位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3.教师资格:应聘者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原则上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后方可报名,若被预录,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2015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对于后者,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被预录,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
(二)在职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职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1)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
(2)应聘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1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教师资格:应聘教师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及资历
应聘人员应具有两年及以上不间断教师工作经历(社会培训机构工作经历除外),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三)骨干教师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学历: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女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应聘教师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教年限
应聘骨干教师人员应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6年及以上不间断中小学教师工作经历、并取得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5.资历
(1)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其他相当荣誉的教师;
(2)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两项:
①获得区(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类称号或劳动模范等综合类荣誉称号;②参加竞赛课获得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参加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论文评比获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④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取得突出贡献(有结题证书为据);⑤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6.补充说明
特级教师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按高新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可免笔试,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进行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4日12:00至1月8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
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填写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和骨干教师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骨干教师还须注明其符合的资历条件。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6年1月5日9:00至1月8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月8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16年 1月5日9:00至1月8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6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1月14日9:00至1月16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1.2016年2月底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东湖高新区政务网通知。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目录》(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2016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着重测试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求职意愿、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应聘人员须加试专业测试,其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工作人员将通过发布公告、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
(二)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人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新管教文卫字〔2013〕116号)规定,被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分配至各学校,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大学毕业证;
4.不服从组织调配;
5.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6.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7880466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510室。
附件2:201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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