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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卫人发[2000]462号

来源:湖北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6/2/19 中国卫生人才网
湖北人民卫生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卫人发[2000]462号: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 [2000]462号 2000年12月1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人发 [2000]462号 2000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完善评价机制,提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现将卫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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