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拟订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文、文秘、新闻、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3人(男性2人,女性1人);
2、经济管理、商贸商务4人;
3、法律专业1人(男性)。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经管委会同意,纳入辅助性岗位管理的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已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地户口;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9日至2013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金山科技园开发区办公大楼5018室),联系电话:6398026;联系人:叶晶玉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彩色一寸照片2张。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查。
5、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用每人50元。
6、应聘人员于2013年4月12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黄石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
(1)笔试内容:笔试按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 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或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网上信息。
(3)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结束三天内,应聘人员可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有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面试时间: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发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因体检不合格,经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聘用管理
新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和组织部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党工委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正式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