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驻济厂企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
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
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医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为加强医学紧缺人才培养,2016年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方法及程序
201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过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
http://sdyj.wsglw。net/(凭单位登录名及密码登陆),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新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中“授课教师签字栏”须有授课教师亲笔签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签名,需有电子邮件授权。
(一)国家级项目
1、申报国家级新项目,申报后直接打印纸质材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2份。
2、申报国家级备案项目,网上申报(需在项目举办后的2周内)的同时,填写《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同时提交教材、《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附件4)和会场
照片各1份。
(二)省级项目
1、申报省级新项目,申报后直接打印《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5)2份。
2、申报省级备案项目,填写《2016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同时提交《2015年山东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7)、教材、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和会场照片各1份。
(三)市级项目
1、申报市级新项目,填写《济南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8)2份。
2、申报市级备案项目,填写《201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9),同时提交教材、《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10)、考试试题、活动日程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和会场照片各1份。
(四)申报程序
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各有关单位将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上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汇总国家级、省级项目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三、申报费用及时间
(一)新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每项需缴评审费100元,备案项目每项需缴4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将项目评审费一并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二)新项目申报时间为8月3日至8月14日。2015年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拟次年举办,须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项目备案材料报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国家级备案项目须提前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国家级项目,经省学科组专家初评后,符合国家级要求的,由省统一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不符合国家级项目要求及上报后未被批准的项目,可参加省级项目的评审,省级项目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省级项目未被批准的,可参加市级项目的评审,市级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评定和公布。
(二)国家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省级项目有效期为3年(须连续举办且备案),市级项目有效期为2年。若批准项目当年没有举办或末按规定举办与备案,则该项目自动取消,拟第二年举办则需要重新申报。凡系学术会议类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项目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5学分,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3学分。
(三)本通知附件请登录济南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或济南市卫生人才网自行下载。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
电 话:86025635
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