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直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卫生代理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4]183号)要求,结合我市市直卫生系统实际,现将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分登记、审核的范围
本次学分登记审核的对象为:
1、参加2014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参加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
3、参加2015年度卫生中初级职称考试人员;
4、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
审核内容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发表论文著作及取得技术成果等情况。
二、学分申报、审核的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汇总统一上报审核的办法进行。具体审核步骤如下:
1、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2014年度继续教育专栏或市人社局教育培训网个人入口,将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发明专利、论文著作和其他类别的培训等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参加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由系统自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分帐户,无需再录入。
2、学分审核。各单位将审核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并进行现场学分审核。
3、申领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核的继续教育学分达到当前计分周期内平均每年20学分规定要求的,从网上申请《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由市人社局统一进行打印。各单位集中领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度职称考评、聘任、年度考核的必备材料之一。
三、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工作,并将审核人员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逾期视为放弃审核。
2、具体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方法按淄人发[1998]87号、114号和淄人发[2007]76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
2、各单位人事部门及时与还未分配个人账号或已经分配账号但未进行个人学分申报的人员联系,做好学分录入工作。
3、2007—2014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程考试的学分已经自动计入个人账户,请各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查询。2006年以前的公共科目培训的学分等,登录个人账户后可先查询06年以前的公共科目,未计入的,由专业技术人员从网上进行申报(录入),凭颁发的学分证书原件认定学分。
4、审核非公共科目培训的继续教育学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供各类证书、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关系到继续教育各项政策的落实以及职称考评、聘任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