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卫字〔2015〕17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昌湖区地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评审,今年共有69个项目(其中有19个备案项目)列为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附件1),并提出如下意见:
1、确保项目举办质量。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卫计委对举办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和质量控制,培训项目每6学时授予1学分。公布后未按期举办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新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未列入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批准举办。
2、做好项目备案手续。面授项目举办前20天,举办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核事宜。项目结束30日内,要将备案材料及时上报,经市卫计委审核后按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网上视频项目,经网上培训合格后,学分自动记录管理系统。
3、优化项目举办流程。从2015年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通过“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继续医学教育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评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要条件。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检查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并积极组织安排本区县、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项目的学习。
附件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流程.doc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