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自2015年起,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对拟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的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试考试。根据山东考区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要求,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拟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考生,通过2015年临床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资格(110)实践技能考试后,可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提交材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附件);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复印件。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3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考试时间:9月13日17:00-17:30。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飞、孙辉;2770858、2770169。
五、其他事宜
1、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 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才能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类别 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注册。加试成绩未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已经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在授予临床类别 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2、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 资格。
3、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 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 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和“儿科”字样。
4、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相关考生的通知工作,并严格把关,对拟报名参加加试人员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在报名申请表上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