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培训点近期拟对继续教育任期不合格人员组织补训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参加2015年度岗位聘任、年终评优及继续教育学分未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补训补考报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考务费及个人管理信息卡,新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及自行打印的“淄博市教育培训个人报名表”于2015年12月1日16:00时前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办理充值、报名等相关事宜。
三、培训作业
2015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共开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等15门公共科目(详见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个人培训情况从中选取科目(新报名人员选择科目流程详见附件3),综合成绩合格后每门计20分。已学过的课程不能重复报名,否则系统无法记录学分,考试未合格科目可重新选择考场参加考试,只扣除考试费用。
学员需在报名成功后登陆“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进行“网上在线培训”学习,并于12月2日前完成网上作业。
四、考试组织
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考场设置在创业大厦(地址为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30号)。各位考生请于2015年12月2日23:00前选择考点场次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申请合格证
各学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登陆个人账户查看补训补考情况。需要继续教育合格证的人员需登录个人管理账号自行提交打印合格证申请后,由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六、其他事宜
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课程的面授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辉、李文杰;联系电话:2770858、2770169。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明细
附件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补考安排表
附件3:新报名人员选课操作流程
附件4:创业大厦考点地图及乘车指南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共课程明细
序号 | 科 目 | 培训费 | 教材费 | 合计 |
1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培训课程) | 45 | 20 | 65 |
2 | 《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 | 45 | 26 | 71 |
3 | 《医疗卫生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务礼仪培训》 | 45 | 23 | 68 |
4 | 《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学概论》 | 45 | 28 | 732 |
5 | 《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 | 45 | 23 | 68 |
6 |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 | 45 | 20 | 65 |
7 | 《专业技术人员生态文明建设》 | 45 | 20 | 65 |
8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规划》 | 45 | 26 | 71 |
9 |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 | 45 | 26 | 71 |
10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训》 | 45 | 26 | 71 |
11 | 《技术创新的理论与方法培训》 | 45 | 23 | 68 |
12 | 《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45 | 25 | 70 |
13 | 《创新理论与实践概论》 | 45 | 25 | 70 |
14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45 | 28 | 73 |
15 | 《专业技术人员常用文体写作》 | 45 | 28 | 73 |
附件2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补考时间安排表
考点 | 时间 | 场数 | 考场时间安排 |
创业大厦(世纪路30号)共2个考场 | 12月3日 | 7场 | 第1场08:00-09:00 第2场09:10-10:10 第3场10:20-11:20 第4场11:30-12:30 第5场13:30-14:30 第6场14:40-15:40 第7场15:50-16:50 |
附件3:
新报名人员选课操作流程
1、首先登录淄博市教育培训系统的个人管理账号
2、选择左侧菜单栏中的“批量报名”
3、选择“淄博市卫生人才中心”考点进行科目选择
4、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科目,选中科目点击左下方的确认报名并打印
附件4:
创业大厦地图及乘车指南
由于创业大厦停车位有限,请各位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到创业大厦的公交车有139、90路(移动大厦站下南行),160、34路(骨病医院站下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