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卫财〔2013〕18号
各市区卫生局,有关医院,有关药品配送企业:
为配合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经研究决定,在为威海市公立医院配送药品的经营企业中公开评选优秀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度为威海市各级公立医院提供药品配送的经营企业。
二、评优名额
本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优秀药品配送企业原则上不超过8个。
三、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二)配送药品安全、方便、及时。
四、评选条件
申请参加评选优秀药品配送企业,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其企业资质和经营状况等相关资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具体规定请见附件2。
(一)企业资质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GSP),《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须有冷库和经营许可。
3.企业获批的药库使用总面积。
4.注册资本金额。须提供有效期内最近一次工商年检复印件。
5.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须提供系统软件采购或使用证明。
6.执业药师人数。须提供企业实际在册及参保人员证明和执业药师资格证。
7.冷链运输设备情况,配送车辆与冷藏车辆数量。须提供行驶证标明单位和用途证明。
8.现代物流设备设施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经营状况
1.2012年度药品销售总金额和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销售金额。须提供税务纳税申报表证明。
2.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配送药品品规总数,具体规定请见附件3。
3.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范围内配送区域和辐射单位个数。须提供每个销售单位的最近一次发票复印件。
4.配送品规的价格。请见附件6。
5.短缺和急救药品供应次数及送达时间。须提供发票复印件。
(三)经营信誉
须向申办单位提交其法人代表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要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简介,包括概况、运营和硬件设施、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形象展示。
五、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通知
威海市卫生局在有关媒体发布通知,由相关公立医院负责通知为本单位配送药品的经营企业。
2.定标
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评审标准。
3.申报
在评选范围内的企业,按照申请自愿的原则,由企业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评选资料。
4.审核
按照评选原则和条件,对企业资质和参评资料进行审核。
5.初审
对经资料审核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遴选。
6.终审
对初步评选入围的企业,进行终评。以得分多少为序评选出优秀配送企业。
(二)报送资料
1.申评企业应根据评选条件中的相关要求,按顺序装订参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评选资料,不予受理。
2.申评企业务于2013年6月7日上午12时前,将参评资料报送到威海市卫生局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参评资料,电子邮箱:whwsjghcwk@163。com。逾期不申报的配送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3.报送地址: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威海卫生大厦1209室;邮政编码:264200;联系人:刘良、杨涛;电话0631-5300048。
六、公布结果
(一)考察公示。组织专家到入选配送企业实施考察。2013年6月下旬,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公布结果。优秀配送企业评选结果通过威海市卫生局发文公布并在网站公示,颁发优秀药品配送企业荣誉证书,建议各级公立医院优先遴选优秀企业配送药品。
七、评选要求
(一)申评企业
1.申评企业应如实准确申报资料。
2.申评企业填写由法人代表签字的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1。
(二)评审人员
1.评选专家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评审全过程。如发现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即取消其评选优秀企业资格,并将其列为不良记录。
3.如发现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在此次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评选优秀配送企业全过程,实施监督。
3.药品配送企业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内配送药品品规汇总详表
4.药品配送企业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内配送短缺和急救药品供应次数及送达时间汇总详表
6.药品配送企业2012年度威海市辖区内配送药品标准品价格信息表
威海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