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潍坊市第一批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计局,委直各单位:
2015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我市有41个项目(其中备案项目20个)为2015年山东省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确定,我市有36个项目(其中备案项目1个)为201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公布(详见附件1、2),并就项目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项目作为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学分审核的依据。
二、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内容,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各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需按申报时间认真执行项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执行,须于2015年12月底前向省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写出书面报告,否则取消下一年度项目备案、申报资格。
四、我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我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具体负责。省级项目举办前一个月,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及教材(讲义)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审核,并办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申领事宜。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可免费在“山东卫生教育网”上发布项目举办通知。市级项目举办前,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将上述材料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审核,并申领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各单位在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教材(讲义)、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举办项目的照片、总结、考试样题及学员原始答卷,省级项目的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市级项目的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以上材料除学员原始答卷外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未按规定办理者不予发放学分证书及备案。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可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或“潍坊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附件:1.2015年潍坊市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
2.2015年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览表
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