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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评审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告

潍坊市人民卫生网:有关申报2016年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处、室、中心:  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15〕1号)执行,具体文件请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www.sdcme。net)自行下载,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处、室、中心:

   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继医教委办发〔2015〕1号)执行,具体文件请登陆山东卫生教育网(www.sdcme。net)自行下载,新项目上报市卫生局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备案项目请按规定自行申报。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根据《关于加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潍卫科教〔2004〕2号)要求上报材料,具体表格见附件1,新项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备案项目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所有申报项目请填写《   年度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一同上报电子版表格。

   四、已举办的2015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请在举办后一个月内将项目举办通知、日程、教材、试题、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附件3)、学员备案表(附件4)等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宣传科,否则不予发证。若该项目拟在2016年继续举办,除上报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2016年度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效期为2年(须连续举办),超过有效期限的,不能申请备案,需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五、未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习班、学术会等一律不予办理学分授予手续。

   六、受理材料科室:科教宣传科,联系电话:8090349。

  附件:1.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6年度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2015年度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

     4.2015年度潍坊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备案表

     5.  年度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 7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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