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处、室、中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卫计局: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通知,现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针对性”普法考试补考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初步定于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3日。本次考试没有通过的考生,可于这个时间段进行补考。
二、未注册者或注册信息错误者可于2015年12月22日- 2015年12月27日进行补注册,然后参加补考。
三、补注册和补考的具体时间请随时留意考试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里的通知。
四、申请学分的时间根据补考时间顺延,初步定为2016年1月14日至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