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医药卫生人才网: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第一部分 概况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二)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推进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实施规范监管,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九)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
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考核评审工作。
(十二)指导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四)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指导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沂南县卫生计生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
2 | 沂南县计划生育协会 | |
3 | 沂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
4 | 沂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 |
5 |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 | |
6 |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 |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 按功能科目 | |
财力拨款(补助) | 1411.1 |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 行政运行 | 636.2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 |
罚没收入 | |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 60 |
其他预算内资金 |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 608.4 |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 | 229.2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 | 20 |
四、其他收入 | | 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 | 256 |
| | 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88 |
本年收入合计 | 1411.1 | 本年支出合计 | 2002.8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591.7 | 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 |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 |
专户结转 | | | |
收入总计 | 2002.8 | 支出总计 | 2002.8 |
| | | | |
表2.2015年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离退休公用支出 |
| | | 合 计 | 2002.8 | 582.3 | 6.9 | 47 | | 1366.6 | |
210 | 01 | 01 | 行政运行 | 636.2 | 582.3 | 6.9 | 47 | | | |
210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 | | | | | 5 | |
210 | 07 | 05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 608.4 | | | | | 608.4 | |
210 | 07 | 07 |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 | 20 | | | | | 20 | |
210 | 07 | 08 |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 | 229.2 | | | | | 229.2 | |
210 | 07 | 09 | 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 | 256 | | | | | 256 | |
210 | 07 | 15 |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 60 | | | | | 60 | |
210 | 07 | 99 | 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88 | | | | | 188 | |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5 | 0 | 33.9 | 0 | 33.9 | 5.6 |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5个单位等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20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1.7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2002.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 3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33.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