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人民卫生网:有关开展2015年度全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卫中发〔2015〕13号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2015年度我市传临卫中发〔2015〕13号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蒙山管委会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2015年度我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我市医疗机构内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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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证明材料。县区医疗机构的申请人由所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市属医疗机构的申请人由单位出具证明。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从业10年以上)中医
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四、报考程序
(一)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考生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31日前将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卫生计生委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者名单进行公布。
五、考核方式和内容
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方式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测试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方能参加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操作和临床答辩。
1、基本操作
(1)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2)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1)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2)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二)综合笔试测试考核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综合笔试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及多项选择题。
六、考核时间和地点
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将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定于2015年12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试题分值设定及合格标准
(一)分值设定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100分
(1)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临床答辩试题:60分。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300分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二)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合计达到60分为合格。
2、综合笔试测试考核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3、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笔试测试考核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市卫生计生委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及专长,考核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考核合格人员在我省内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凭此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联系。
联系人:卢绪坤 联系电话:325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