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全省要对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意见》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售药。”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相关人员说,《意见》提出,除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外,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第二批试点县将于9月底前启动这项改革。各县(市)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消化80%,剩余20%由省、县(市)财政给予足额补助,增加的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按照中西药综合加成率20%实际收入给予补偿。
调整服务价格,并不是意味着提高价格。据介绍,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我省将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如同一患者在县级医院同一科室多次就诊的,48小时内不得重复收取门诊诊察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城乡居民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城镇职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保证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能承受、医院运行不受影响。
此外,今年年底前,我省还将出台涉及分级诊疗、人事分配、费用控制、能力建设、考核评估等16项配套文件,明确改革负责部门和时间进度表,并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分别列入对试点医院和市、县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范围,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黄智德 徐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