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85916。
1.设置单位(人):吴长生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老年病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吉安思仑老年病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吉州区阳明西路以西、君华大道以东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30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身医学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吉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