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到期未延续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公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南昌方圆供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65个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原卫生许可批件已过期,一直未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原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以及《江西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程》(赣卫监督字〔2015〕37号)有关规定,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我委决定,自即日起依法注销南昌方圆供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的65个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原卫生许可批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注销到期未延续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