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卫医政字〔2013〕131号)和《江西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精神,我委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组织专家对申报2013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专科特色和地域分布,拟确定12个专科49个项目建设单位(详见附件),建设期为三年,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4年1月26日至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反映。
公示电话(传真):0791-86225460
公示邮箱:jxwsjswyzyg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