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3〕137号)要求,经申报单位自评,省卫生计生委评估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上高县人民医院4个单位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上述4个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4年2月12日前,向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属实名。
邮寄地址:
1.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邮编:330046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编:100027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