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等相关要求,开展了全省第三周期医院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安排和评价综合情况,经委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首批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合格的赣州市人民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江西省医院评审办公室(设在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电话0791-86250563)书面提出,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地址、电话,详细列举异议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算起。如公示期内对拟授牌医院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已被排除,即予授牌。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