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评审文件要求,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全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见附表)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5月14日18时前向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处反映。
地址: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邮编:330046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