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委,委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的统一安排,省卫生重点工作综合督查第二组拟于12月21—23日到我市开展综合督查。为进一步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督查时间
12月21日 督查市卫计委机关及一家市级医疗机构
12月22—23日 一天督查一个县
二、省督查组人员
组长:朱烈滨 办公室主任
组员:万 琴(女) 人事处副调研员
张文辉 药政处干部
龚明亮 基层卫生处干部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县(市、区)
1、新农合配套资金到位情况;2、开展大病保险补偿;4、乡村医生养老配套及拨付凭证;7、县级公共卫生配套到位情况;8、县级受援医院到岗履职情况。
1、县级诊疗路径报表与市级一致;2、预防接种工作补助经费落实情况;3、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进行考核;4、开展爱国卫生工作;5、县级监督机构开展稽查工作。
1、县级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情况;2、县级妇幼保健与计生服务机构整合情况、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整合情况;3、全县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情况;4、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情况;5、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情况;6、全县开展红包治理工作。
(二)督查委直单位
(1)市级医院:
1、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2、改善医疗服务行动。3、设备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4、落实红包治理工作。
(2)市采供血机构: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建设情况。
(3)市疾控机构:1、疾控机构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考核;2、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情况。
(4)市急救中心:市级急救中心独立运行,急救电话设置唯一。
(5)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规程,出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三)督查县直单位
(1)县级医院:1、受援单位工作情况。2、落实红包治理工作。
(2)县急救站:县级急救站独立运行,急救电话设置唯一
(3)县级监督机构:1、开展稽查工作情况;2、县级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4)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规程,出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四)督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
1、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发放到位情况。2、推行基本诊疗路径管理与县级数据一致;3、开展中医药服务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自查,准备好自查报告。
2、按照督查提纲,准备好督查路线和相关印证资料。
市卫计委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