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函〔2015〕144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你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关于医院新增CT诊断专业诊疗科目的请示》(辽中医附三院字﹝2014﹞44号)收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卫医发﹝1994﹞27号),结合你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院新增CT诊断专业诊疗科目。
你院在增加该诊疗科目后,要按照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要求和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此复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