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函字[2011]556号)要求,2015年8月起,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卫生监督局对2015年拟评为卫生监督量化评级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的公共场所进行实地复核验收。2015年8月6日,省卫生监督局对大连市拟评为A级单位的场所进行了实地复核验收。大连市共上报44家A级单位,其中包括26家住宿场所、13家沐浴场所、9家游泳场所、3家美容美发场所。省卫生监督局按照大于20%的比例抽查了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场所,所抽查单位均符合A级单位标准。大连市2015年量化A级工作积极主动,完成情况良好,为全省2015年量化A级工作起到了带头作用。为鼓励先进,并调动企业参与量化A级工作的积极性,现将大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级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名单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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