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居民享受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实惠和便利,丹东市合作区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4月12日起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 药品零差价政策的执行,标志着该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全部实现在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率先完成医改政策中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群众今后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享受共计517种基本药物“零差价”,同时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减免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合作区社事局卫生科将针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真正让老百姓获得实惠。 (丹东市卫生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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