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委[2014]49号文件精神,2015年5月三明市卫生局和三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为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万元。主要用于慰问我市援外医疗队员,考察国(境)外医疗卫生工作以及我市卫生系统中青年优秀人才选送国外培养相关费用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医改参观团来明开展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万元)
合 计 8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5
3、公务用车费 45
其中:运行费 45
购置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