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市卫生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791-83987578。
1.设置单位(人):义乌市三溪堂国药馆有限公司(朱智彪)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中医门诊部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三溪堂中医门诊部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洪城路987号丽都广场2号楼2-4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南昌市西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