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计生委),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及驻市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2014年妇幼健康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决定于7月-8月开展全市妇幼健康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市级督导工作于7月开始、8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督导组与各县(市、区)联系。
二、督导成员
组 长:方惠清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李 勇 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成 员:黄 蠲 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科员
胡莉琴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刘桂荣 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
马 莉 市妇幼保健院科教科科长
丁克文 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
姚细保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产科主任
邹向红 市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徐敏娟 市人民医院产科主任
邱小兵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陈俊坤 市妇幼保健院新筛中心副主任
督导组由1名委领导带队,由管理、妇产科、儿科及检验科等专业共5位专家组成,人员随机抽取。
三、督导内容、方法及要求
(一)督导内容: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项目、县乡级产科质量、免费婚检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两癌检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地贫防控项目、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工作等,同时,对爱婴医院复核与创建工作的整改进行回头看。
(二)督导方法:听汇报、查阅项目文件及资料;查阅并讨论孕产妇死亡病例或产科危重症病例或新生儿死亡病例,现场点评;三基理论考试和新生儿复苏技能模拟考核;抽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入户访谈相关人员。督导结束后进行反馈。
(三)督导要求:此次督导是对全市半年来妇幼健康工作的总结掌握,同时也是对各地贯彻落实妇幼项目各项措施的检查指导。请各县(市、区)根据督导要求先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在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填写好督导表1-12(其中非新筛及婚检项目县也需填表,依据日常工作如实反映),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材料。请市直、驻市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我委开展的督导工作,妥善安排好参加督导专家的工作,确保督导工作按时完成。
附表:1、妇幼工作综合督导表
2、201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督导表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县级督导表
4、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督导考核表
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评估表
6、县乡级产科质量评估表
7、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项目检查表
8、赣州市《出生医学证明》督导相关表格
9、赣州市打击“两非”B超管理检查情况登记表
10、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督导表
11、地贫防控项目督导表
12、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督导表
13、县级督导意见反馈表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