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江西新视界眼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78148132836010213A5122 | 法 定 代 表 人 | 林送英 | |||
身 份 证 号 | 350302197606150822 | |||||
医疗机构地址 | 南昌市阳明路110号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三级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眼科*** | |||||
床位数 | 80张 | 接诊时间 | 8:00— 20:00 | 联 系 电 话 | 0791-86801870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无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4]22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4年9月22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洪)医广【2014】第9 - 22 - 22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审查机关盖章)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