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南昌中山皮肤病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30619674736010313A52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游子成 | |||
身 份 证 号 | 350321197908126018 | |||||
医疗机构地址 | 南昌市站前西路49号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合作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三级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预防保健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 | |||||
床位数 | 100张 | 接 诊 时间 | 8:00-18:00 | 联 系 电 话 | 88116677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 印刷品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1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5]10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5年5月15日起,至 2016年5月14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洪 )医广【2015】第5 - 15 -10 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