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家卫生人才网:拟设置赣州阳光医院公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97-8169016,传真:0797-8169099。1、设置单位(人):李淑玲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97-8169016,传真:0797-8169099。
1、设置单位(人):李淑玲(江西省赣州市人,身份证号:220284198307204821);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赣州阳光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18号
黄金阳光家园小区30栋1号店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赣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