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江西拜尔口腔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79949206836010317A511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黎昌仁 | ||||
身 份 证 号 | 362226195704110015 | ||||||
医疗机构地址 | 南昌市红谷中大道725号 | ||||||
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二级口腔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
床位数 | 住院床位15张 牙椅20台 | 接 诊 时间 | 8:00-18:00 | 联 系 电 话 | 86303815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期刊、印刷品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5]33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5年11月17日起,至 2016年11月16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 洪 )医广【2015】第11 - 17 -33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