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十继医教办发[2015]03号》文件(附件1)精神,需申报2015年度正高级职称晋升的人员于7月25日前将(附件2)《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审验表》、《十堰市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审验表》报人教科审核;副高级职称晋升的人员于8月1日-10日将《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审验表》、《十堰市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审验表》报人教科审核,逾期将不予补报。
已参加2014年度高级职称晋升继教学分审核的人员可提前到人教科领取已审核合格的学分审验表。
人事科教科
2015年7月16日
附件一:十继医教办发[2015]03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堰市卫
附件二:Ⅰ类、Ⅱ类学分审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