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若干卫生数据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评估自查工作精神,客观、准确评估《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市卫生事业的进展,请各地认真填报好三个附件的有关数据并报送至我委规划信息科。
因评估工作量大,要求高,时间急,请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25日前上报。
规划信息科邮箱:gzwjwghxxk@163。com
委传真:8169099
联系人:黄立群;联系电话:8169018
附件:三张调查表
赣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