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增设南院区相关情况公示
2016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增设南院区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医疗机构的类别:中医医院。
2.医疗机构原执业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楼、丰台区长辛店陈庄大街1号
3.医疗机构拟增加执业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四海路三号院
4.医疗机构拟增设床位数:202张。
5.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行政服务大厅,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行政服务大厅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咨询电话:81296004 60283506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