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申嘉等4人分别于2016年4月8日、11日向我委申请体检复查,经我委同意后,于2016年4月14日参加体检复查,结果公布如下:
体检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体检结论 |
391 | 20160307040613 | 申嘉 | 女 | 精神卫生中心 | 护理 | 合格 |
400 | 20160307040622 | 黄小红 | 女 | 市妇幼保健院 | 护理 | 合格 |
404 | 20160307040220 | 徐梦琳 | 女 | 市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师 | 合格 |
408 | 20160307040625 | 王佳婧 | 女 | 市妇幼保健院 | 护理 | 合格 |
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