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于5月20日上午8:30-11:30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201大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资格复审随带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原籍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中,已与市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凭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联)参加资格复审,但在填报志愿时须提供整套空白《就业协议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无户籍地要求的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证等。
三、根据《2016年慈溪市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的规定,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或在进行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包括护理实践操作考试)时间为5月22日。其中护理实践操作考试安排在22日上午,其他考生结构化面试安排在22日下午。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