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各全市性学会、协会,各高等院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市科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将进行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的要求,将申报评审的《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务必于2016年6月18日前报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办公室。
二、评审办公室将根据论文申报的质量和数量,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参加第十六届湖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符合申报的论文须是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公开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提出申请,填写《市州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3)两份,连同论文全文2份及电子稿送交评审办公室。
三、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审申报论文须是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的或是在全市性社团学术会议交流和经县市区论文评审获奖的论文。
四、论文申报条件是:内容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领域里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性成果,必须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征,论点明确,论据可靠,论证严谨,结论正确。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申报范畴。
五、第十五届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十堰市科协学会部。
1、本通知可在十堰市科普网(http:∥www.sykpw。org。cn)科协公告栏下载。
2、《十堰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和奖励办法》见十堰市科普网(http:∥www.sykpw。org。cn)政策法规(地方法规)栏目。
3、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柯玲玲 电 话:0719—8117325
通讯地址:十堰市朝阳北路6号(市科协四楼学会部)
电子邮箱:sykxxhb@163。com 邮政编码:442000
附件:申报表
十堰市科学技术协会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科学技术局
二0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