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各单位,市管医院,代理单位及代理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6〕117 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现将今年我市继续教育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今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依托“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开设《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等15门公共科目,其中《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课程,往年开设的《医疗卫生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务礼仪培训》、《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学概论》等课程继续保留,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课程学习。经考试综合成绩合格,每门计20学分(已学过的课程不能重复报名,未合格科目可重新选择考场参加考试,只扣除考试费用)。
二、组织实施
(一)单位报名流程
1、各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21日前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继续教育专栏”,登录“单位管理”,选择“批量报名”,为本单位参训人员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 “报名名单”(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4)。
2、各单位人事部门于6月22日—6月29日(周末休息)携带盖章后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继续教育书籍邮寄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单位报名名单、报名费用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代理个人报名流程
1、代理个人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继续教育专栏”,登录“个人管理”,选择“淄博市卫生人才中心”培训点 ,选择相应科目,确认报名科目后点击“打印报名信息”,打印“报名名单”(打印时设置为横向打印)。
2、代理个人可于6月22日—6月29日(周末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名单、报名费用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培训费用
根据市人社局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其培训费、教材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具体培训费及教材费详见附件1,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对参训合格人员所需其他科目费用予以报销。
(四)培训流程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视频培训、网络作业、集中机考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点击“2016年继续教育专栏”,登录“个人管理”,点击“网上在线培训”进行视频学习,各学员务必于考试前完成网上作业并提交,网上作业满分30分, 计入总成绩。
(五)统一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分登记
每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系统自动记入个人学分帐户20学分。学分的登记和审核按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使用的意见》(淄人发[2007]76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往年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今年只需缴纳考试费参加补考(需携带个人信息卡),考试成绩与作业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合格。
(二)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学分等基本情况,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美丽中国及生态文明建设》或培训不合格者,2016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让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熟悉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和培训考试流程。各单位如遇人员调动,请先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个人信息账户调整手续再办理报名。
联系人:孙辉、李文杰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