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及安装调试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柴油发电机采购
项目编号:ZZDZGPCS-2016-006-2
四、采购项目内容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城迁建及枣庄市儿童医院新建项目燃气锅炉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其中产品制造生产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货物的制造和供货;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对所代理产品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3、所投产品须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1200KW); 4、须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5、须提供所报产品的柴油发动机和发电机的生产厂家的OEM证书; 6、须提供相同规格的发电机组的国家级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五、磋商文件的获得:
(一)出售时间:2016年5 月4日至日2016年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98号书香花苑沿街综合楼三楼西半部分)
(三)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柴油发动机和发电机的生产厂家的OEM证书、检测报告(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所代理产品的项目唯一授权书)。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当日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 5月17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枣庄高新区添祥酒店七楼会议室一
(高新区光明路G9999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衍政
联系方式:0632-8899868
邮箱:zzdz8899868@126。com
发 布 人:枣庄大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