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49110383936010411A5221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熊志伟 | ||
身 份 证 号 | 36010219681107583X | ||||
医疗机构地址 | 南昌市迎宾北大道388号 | ||||
所有制形式 | 全面 | 医疗机构类别 | 三级皮肤病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医疗应用技术/中医科:皮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 ||||
床位数 | 60 | 接 诊 时间 | 8:00-18:00 | 联 系 电 话 | 85211928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 品、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20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16] 14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16年5月24日起,至 2017年5月23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洪)医广[2016]第5 - 24 -14号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