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物价局、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辽卫发[2016]9号),提出19项重点任务,在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三个方面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时,将全部128家县级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范围,并制定了《2016年辽宁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验收指标体系》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月报表》,确保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改革进展情况,对各项改革重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开展监督和考核。 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历了试点、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等阶段,截至2015年底已经在44个县的89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但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需要巩固,管理体制以及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有待深化,支撑改革的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改革进展不平衡以及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够等问题急需解决。 《通知》对2016年巩固和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促进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重点领域改革,巩固和完善运行新机制;通过对口支援、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等措施,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初步建立起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解决县域内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促进防治结合,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协作机制,积极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 为巩固改革成果,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通知》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一是编制完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二是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医院实现良性运行。四是强化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改革。六是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公示制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七是同步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综合改革。八是组建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九是健全和规范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十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一是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十二是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十三是进一步完善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十四是健全卫生应急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十五是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十六是严格域外转诊程序和标准,控制域外转诊。十七是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和指导,加快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十八是初步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十九是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慢病综合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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