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五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6]35号)文件规定,定于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集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1、集合的时间地点: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普陀医院东港院区门诊楼四楼体检中心门口集中,有工作人员带领统一体检;
2、请各位接到体检通知的考生,随带准考证、市民卡和二寸彩色半身照一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3、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 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如放弃体检的,请在体检前及时电话联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80-3052118。
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