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区共委培社区责任医生20人(其中本科9人,专科11人)。目前11名临床专科生已毕业,已请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分配计划,准入事业编制。
按照生源户籍地本地、就近工作的原则,再结合各中心实际需求情况。特制订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临床专科)拟分配计划数和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毕业拟分配安排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4日到7月10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监督电话:0572-3090575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邮政编码:313009
附件1、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临床专科)拟分配计划数
附件2、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临床专科)毕业拟分配安排表
附件1: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临床专科)拟分配计划数
附件2:南浔区2013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临床专科)拟分配安排表
湖州市南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