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卫中发[2016]6号
关于组织开展枣庄市201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
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枣庄矿业集团生活卫生管理中心,委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市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枣卫中发[2016]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16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
见《关于印发<枣庄市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枣卫中发[2016]5号)
(二)报名时间
请各区(市)卫生计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广泛宣传,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的报名工作,于2016年8月30日前汇总后,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综合科。
二、报考程序
(一)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考生所在地县级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市)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
(二)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综合科对申请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师承考核申报材料由市级统一报省,由省级负责组织考试考核工作;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由市级负责组织,考试结束后,将合格者名单报省备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见《关于印发<枣庄市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枣卫中发[2016]5号)
注:本考核无指定的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四、考核时间
1、传统医学出师考核由省级统一安排。
2、我市确有专长考核拟定于2016年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核意义及工作要求
(一)经出师考核合格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发放出师证书,在省内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凭此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各市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印制并发放,考核合格人员在省内医疗机构实习满一年后,凭此证书可报名参加国家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实施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对于缓解基层中医药人员不足、规范基层医疗秩序、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市)要高度重视,通过门户网站、传统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相关咨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答,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及时获知信息、按时报名参考,为其取得合法执业资质提供有效途径。
联 系 人:赵 娜、李彦颖
联系电话: 3690098、8667729
邮 箱:zzwsjzyk@163。com
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枣庄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