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在枣庄市卫计委第一会议室召开。市综治办梁克玉主任,市司法局王业胜局长,市卫计委张令刚副主任、邵涛副调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贾传刚同志主持。
市司法局基层处王宏伟处长首先传达了《枣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该办法共分7章35条,分别从原则、组织机构、医患纠纷排查与预防、受案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市卫计委副主任张令刚要求卫生计生系统,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实现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常态化, 二要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抓好医患纠纷的防范工作,三要畅通处理渠道,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理。
市司法局局长强调,司法系统第一要增强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要大力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第三要切实做好医患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第四加强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综治办主任梁克玉同志指出,综治部门首先要在思想上再提高,其次工作职能上再加强,最重要的是在各部门的协作上再落实,加强舆论宣传,以此次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推进会议为契机,有力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
各区(市)综治办、司法局、卫计局主要领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共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卫计委 医政科 张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