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卫生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名中医药专家评选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聊卫中〔2013〕13号)和聊城市卫生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聊城市名中医药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聊卫中[2013]1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县(市、区)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聊城市名中医药专家和基层名中医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任何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聊城市卫生局中医科反映情况(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形式的异议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635-8436772
电子邮箱:lczyk56789@126。com
聊城市卫生局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