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产生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江西省医疗卫生扶贫工作方案》,明确23条政策措施,对准“保基本、救大病、管慢病、强基层”四个着力点发力,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了初步缓解。
一、保基本,确保贫困群众病有所医
一是全额资助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该省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贫困群众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2015年,全省共资助贫困群众164.4万人,财政共资助1.48亿元。二是对贫困患者住院报销零起付。贫困患者在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取消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2015年全省新农合为此多补助贫困患者6500余万元。同时,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4类疾病的门诊补偿标准。三是对贫困患者减免部分诊疗费用。实行一般诊疗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贫困患者每次就诊只需支付诊疗费1-2元,2015年全省新农合支付一般诊疗费4.14亿元。此外,对贫困患者实行“三免四减半”,即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注射手续费、换药手续费,减半收取住院的血液和大小便常规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
二、救大病,减轻贫困群众医药负担
一是对贫困患者实施大病免费救治。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该省每年遴选一些发病率高、治疗效果好、费用可控的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先后对全省贫困家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9种大病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并建立了长效救治机制。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免费救治大病患者55.89万例,挽救了一大批患者的生命,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明显缓解。二是对部分大病实行定额补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贫困群众患肺癌、胃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等17种重大疾病的,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在二级和三级定点医院进行治疗的,新农合分别按75%和70%予以补偿。三是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已覆盖所有参合群众。其中针对贫困患者,大病起付线减半报销,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的费用负担。四是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突发应急事件和“三无”人员实行免费应急救治,该省共救助患者4578人,支付金额1841万元。对急需救助的贫困患者实行“三先一后”,即先检查、先诊断、先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和交费等优惠政策。
三、管慢病,增强贫困群众健康意识
一是免费开展体检。为贫困群众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对贫困群众中的重点人群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2015年,全省共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6类重点人群免费体检1087.4万人次。二是综合管理慢病。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为贫困患者提供“体检、巡诊、健教”三方面10项免费服务。全省共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3.2万个,参与患者90万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三是开展巡回医疗。全省建立基层卫生巡诊小组6735个,定期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展巡回医疗,2015年巡回服务451.4万人次。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城乡居民1717.9万人,为贫困群众中的签约对象免费提供预约服务。
四、强基层,增强医疗卫生扶贫能力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2008年以来,在全省实施了两轮每轮三年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各级财政共投资85.67亿元,从房屋、设备、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五个方面,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其达标率由30%左右提高到90%以上。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近年来,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24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3500余名。2015年,该省启动实施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筹集资金6400万元,组织1200名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赴上级医院进修培训,选派100名县级医院院长赴国外接受现代医院管理培训。该省于都县作为全国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县,通过省市下放招录权限、编制备案管理、选送业务骨干到大医院进修培训、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等,探索解决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问题,人才数量、质量和服务能力均有较大提升。三是强化对口帮扶。全省39所城市三级医院采取“团队帮扶”方式,与144所县级医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并且联络600名赣籍知名医学专家对口帮扶600个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2015年组织132所二级以上医院、822名技术骨干,对29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重点帮助提高贫困县基层医疗技术服务水平。(选自“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34期)